SUXUE.com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福建收入分配改革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公务员
时间:2007-8-14 9:10:40
[收藏] [ ]

    据了解,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规定全省高校、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都将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个部分组成。     

    据悉,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将在新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而且,新出台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指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取消现行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第 [1] 页
本文关键字:福建,收入,分配,改革 来源:中国广播网
加入网摘:365Key 新浪ViVi 搜狐狐摘 和讯网摘 天极网摘 POCO网摘 igooi-it网摘 亿友响享 delicious 博采 Furl
  商城推荐:
  发表评论请注意: 发现页面错误,或者有关版权问题,请点击-->>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在中国企业学习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企业学习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企业学习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